赴陸登錄談安全 產官持續溝通 旅行業盼輔導先行、規則講清楚

赴陸團體登錄爭議經9∕15交通部觀光署與旅行業公協會座談後進入協調期。觀光署說明,旅行社辦理非公開招攬的赴陸團體,登錄以旅行社及團體名稱、領隊與聯絡方式等資訊為主,無須提供團員名單,現階段將以宣導、輔導方式協助業者熟悉作業。
9∕16陸委會、海基會再邀各地旅行公會理事長於南投溝通。政府部門強調,要求自組、參訪等團體登錄,主要目的仍在旅客安全及緊急事件聯繫。
認同安全與法治 但須宣導溝通
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怡璇表示,公會支持國家安全政策及合理風險管理,但執行應以「宣導、溝通、輔導」為優先,除重大違規外,應給業者充分說明與改善空間;公會也將持續辦理宣導並蒐集第一線實務問題。
品保協會監事主席黃文卿則指出,團體登錄以緊急聯絡人、受委託旅行社、團體人數及旅遊地點等資料為主,不涉及團員名單;會中也討論未來3年以輔導、鼓勵取代裁罰。但目前觀光署正式公開說法仍為「宣導及輔導」,仍待主管機關書面確認。黃文卿也提醒,旅行社承辦旅客自組團及赴陸交流等團體時,除登錄外,簽訂團體旅遊契約、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、派遣合法領隊及開立代收轉付收據,仍屬既有作業責任。
程序簡化 降低負擔 盼正式指引出爐
臺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蔡承鴻分析,現有觀光署系統已有團體資料,若赴陸登錄再重複填寫,勢必增加人力成本;他建議朝「一團一表」簡化,只保留日期、人數、領隊及緊急聯絡方式等必要欄位,並由主管機關提供正式指引,「讓業者知道怎麼填、怎麼做才算完成」。
高雄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蔡宗佑強調,業界最在意的仍是「禁團令「與「登錄制度」並存的矛盾,強調「既然禁團,為何還要登錄團?」海基會、陸委會則表示將再請觀光署檢討登錄細節,並朝輔導優先、降低立即裁罰疑慮的方向處理;至於輔導期多長,仍待主管機關正式文件確認。
旅行業態度已有共識:1.願意配合安全管理;2.程序要簡單、責任要清楚、裁罰應審慎。在正式細則與書面指引出爐前,旅行社仍將依現行規範辦理,同時靜待後續政策明朗化。若主管機關能儘快提出明確細則,將更有助於兼顧旅客安全與旅行業正常營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