癌末男撿到錢當作上天給的禮物花光光,不料因此挨告,看是他先離世還是先還完錢。(圖:shutterstock/達志)
癌末男撿到錢當作上天給的禮物花光光,不料因此挨告,看是他先離世還是先還完錢。(圖:shutterstock/達志)

真的要跟生命賽跑了!日本1名43歲男子,今年3月就醫後被告知已癌末,生命僅剩2、3個月,沒想到大悲之後緊接著大喜,他在路邊撿到2200萬日圓(約新台幣452萬元),癌末的他覺得是神明送給他的禮物,就這樣把錢花光光,沒想到失主報警協尋,癌末男因此挨告,不僅觸法,還得把錢還回去。

真是悲上加悲!《TBS》報導,這名癌末男的人生在患病前相當平凡,高中畢業到餐廳打工了半年後辭職,之後在學校供膳業者公司任職12年,因多年沒有調薪,讓他毅然離開原崗位,到前妻家從事養殖扇貝和牡蠣的工作,這一做就是11年。

多年來認份工作的他,因身體不適就醫,發現罹患消化系統癌,之後就在仙台醫療中心住院治療,直到今年3月被告知癌細胞轉移至腦部,形成轉移性腦瘤,已是藥石罔效的癌末階段,頂多僅能再活2至3個月,因此建議他出院,癌末男萬念俱灰收拾行囊離開,本預計步行前往友人於仙台市青葉區國分町開設的店鋪探訪,途中在巷弄中看見了一個包包,癌末男因好奇將之拿到附近公園公廁後打開查看,赫見大筆現金,癌末男表示,當下他覺得這是「神明給我的禮物」,因此未告知任何人,回家清點了金額後,他將這筆錢用在治療、吃喝、旅遊上。

與此同時,失主現身,是2名保全人員,檢方表示,這一大包錢是2人工作時,從手推運鈔車中不慎掉落的,不料竟被癌末男撿走私吞,他因此被告上法庭,癌末男在庭上對所有相關人員表達歉意,表示自己雖然時日無多,但這筆錢將由保險公司代償,已和保險公司協商每個月還款3萬日圓,目前他手邊還沒花完的金錢加上還款,約已償還344萬日圓(約新台幣70.6萬),按照這個協商,他得按月償還至2078年才能全部清償,癌末男表示,雖目前已經沒有在工作,但自身經濟能力是有辦法償還欠款的,但他還是會試著找工作盡可能賺錢還款。最終,法院判處癌末男1年有期徒刑,但辯護律師為其求情,表示癌末男的行為情有可原,盼法官手下留情能給予緩刑,而按照全案從發生到打官司的時間線,其實癌末男已存活超過醫生判定的時間,但法庭上並未討論這件事以及他的治療狀況,全案最終結果,將於11月6日宣判。